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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2學年度全校財產盤點,留職停薪教師-因應措施。

主旨:112學年度全校財產盤點,留職停薪教師-因應措施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106-1-3行政會議紀錄總務處報告事項(四)辦理,如下:

請教學單位幫忙宣導,老師深耕服務或留職停薪,須請老師配合盤點,

若無法配合盤點,請將設備交由系上保管,由系上代為盤點…。

二、實施對象:112學年度第2學期留職停薪教師。

三、因應措施:

(一)可回校,配合全校財產盤點者:

1.財產不需異動移轉。

2.須請老師於盤點期間回校配合財產盤點。

3.112學年度財產盤點期間:113/04/06~05/12。

(二)無法回校配合全校財產盤點者:

1.財產須於113/3/29(五)前完成異動作業:

(1)專業教室財產:異動給新任專業教室保管人。

(2)老師個人財產:交由系上保管,並異動給新任保管人。

四、如有任何需協助之處,請洽保管組鈺茹分機1434。

                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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