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12學年度全校財產盤點,留職停薪教師-因應措施。
主旨:112學年度全校財產盤點,留職停薪教師-因應措施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06-1-3行政會議紀錄總務處報告事項(四)辦理,如下:
請教學單位幫忙宣導,老師深耕服務或留職停薪,須請老師配合盤點,
若無法配合盤點,請將設備交由系上保管,由系上代為盤點…。
二、實施對象:112學年度第2學期留職停薪教師。
三、因應措施:
(一)可回校,配合全校財產盤點者:
1.財產不需異動移轉。
2.須請老師於盤點期間回校配合財產盤點。
3.112學年度財產盤點期間:113/04/06~05/12。
(二)無法回校配合全校財產盤點者:
1.財產須於113/3/29(五)前完成異動作業:
(1)專業教室財產:異動給新任專業教室保管人。
(2)老師個人財產:交由系上保管,並異動給新任保管人。
四、如有任何需協助之處,請洽保管組鈺茹分機1434。
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