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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一隅 花若盛開 蝴蝶自來

公告已可辦理財產異動移轉作業114.5.5。

主旨:已可辦理異動移轉作業114.5.9。

說明:

一、113學年度全校盤點已結束,已可辦理異動移轉作業。

二、異動移轉作業:

(一)僅盤點期間不能作業,其餘時間皆可辦理。

(二)異動移轉作業,須由單位承辦人線上申請。

(三)各單位承辦人如附件1,如需更換請填附件2。

(四)單位內人員辦理留職停薪、離職手續,

請於校長核章日起1個月內完成異動移轉作業。

(五)人事室公告人事異動通報後,

請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完成異動移轉作業。

三、財產清冊請參閱附件3。

四、操作手冊請參閱附件4。

  同單位-異動單。不同單位-移轉單。

五、如有任何需協助之處請洽保管組鈺茹分機143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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