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13學年度報廢財物清點時間表(第9週11/10-14)。
主旨:公告113學年度報廢財物清點時間表。
說明:
一、作業流程:
(一)請單位集中設備。
(二)保管組依清點時間進行清點如附檔1,
時間如需調整請洽保管組鈺茹分機1434。
(三)清點後事務組通知單位進行回收作業。(不須填工作支援單)
*回收當天,請單位承辦人或其代理人,務必在場,避免誤收。
二、113報廢清點明細:如附檔2。
三、其餘注意事項:
(一)因應「個資法」規範,提醒單位繳回可儲存資料之設備前
(包含個人電腦、筆記型電腦、平板、硬碟、伺服器…等),
務必清除儲存空間之所有檔案。
(二)已報廢財物仍屬學校資產,請勿折解內部零件,
一經發現將依本校財物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辦理。
(三)須拆除之設備請自行拆除至可搬運之狀態,
無法自行拆除部份請填工作支援單請事務組協助。
四、如有任何需協助之處請洽鈺茹分機1434。
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
